17 世纪,英国自由的萌芽初现。神学和亚里士多德的结论在大学里被教授着,中世纪的哲学让位于自然科学。这也是英国内战的一个世纪,君主制让位于宪政形式的政府。正是在这个时代,约翰·洛克诞生了。后来,他的著作为世界范围内的哲学实践奠定了基础。洛克被许多人认为是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思想家;他的一些思想至今仍然与人类产生共鸣。他说了什么如此特别?
1. “人类的知识不能超越经验”
Gala Éluard, Max Ernst, 1924,来源: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著名的认识论学家约翰·洛克认为,个人经验是我们知识的唯一基础。在他“人类的知识不能超越经验”的论述中,洛克强调了经验在塑造我们对事物的理解方面是多么重要。
在洛克看来,人的心灵生来就是一张 *tabula rasa*,即空白的石板,没有任何固有的内容。知识完全来自于感官体验以及对感官体验的反思——通过观察来理解我们的感知。
想象一下,一个人从未见过彩虹,也从未听说过彩虹。他们对彩虹一无所知。然后,有一天,他们在倾盆大雨后看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五彩斑斓的弧线横跨天空。
这种直接的感官体验给了他们第一印象和精神图像:他们随后与彩虹相关的概念完全源于他们的直接感官体验。
这个想法也适用于生活的其他方面。想象一下,一个从未尝过冰淇淋的人;他们可能听说过冰淇淋的味道和质地。但直到他们亲自体验了这种感觉——比如感觉到它在舌头上融化——之前,他们对冰淇淋的任何知识都将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亲自体验冰淇淋,他们才能真正理解它是什么样的。
洛克的这句引言强调了知识和经验之间的联系:我们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通过观察(以及随后的反思)获得的信息。它总结了可能被称为一项基本原则:我们不可能拥有超出我们亲自遇到的东西的知识。
2. “政府的目的不是别的,而是保护财产”
《基础(独立宣言)》,约翰·特朗布尔,1826 年,来源:国会建筑师
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拥有财产的权利。约翰·洛克认为,劳动赋予人们对他们已经投入了劳动并改变了的东西享有自然权利。这可能包括任何东西,从土地或货物到知识产权。
例如,如果你买了一块空地,并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把它变成一个运作的农场——在这个过程中使其更有价值和生产力——洛克会说,你通过劳动拥有了这块农田。那么,政府的工作就变成了保护这块土地不受任何威胁或侵犯。
洛克认为,建立一个政府体系是必要的,因为人们需要它来保护他们的个人财产。赋予这种国家的权力应该是有限的,并且基于公民的同意。
这种政府的主要工作是通过维护个人获得他们所获得的东西的能力来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它们通过激励人们努力工作、创新和积累财富来支持经济繁荣,而不用担心有人可能会不公平地没收他们的财富或干预其使用。
这句话阐明了政府并非只关乎权力的本身,而是主要存在于确保个人能够合法地获得和保护他们的资产。它强调了他认为安全的财产权对于社会正常和公平运作至关重要。
3. “所有人……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都不应伤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格尔尼卡》,毕加索,1937 年,来源:索菲亚王后国家艺术中心博物馆
接下来,这句话与前一句相关,因为约翰·洛克非常重视平等和个人权利。这可以在他强调所有人类的自然和固有权利中看到。
洛克在这里论证的是,所有个人都是平等和独立的。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你的社会地位,或者你是否拥有任何特殊特权,每个人都对某些基本事物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生命(生存的能力)、健康(免受伤害)、自由(不受不合理约束)和财产(拥有某些东西)。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想象一下一个社会,其中教育机会或工作前景取决于你的性别。例如,如果你是一位女性,可能会有比男性更少的就业机会。
洛克会说,这种歧视违反了平等对待所有人的规则。无论社会为什么会这样运作——他会争辩说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有权享有平等的待遇,并且因为任意差异而被阻碍是错误的。
这个想法的另一部分是关于在人与人之间保持秩序。如果任何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可以被毫无理由地夺走——政府在有人开始威胁这些东西时介入变得更加重要。
因此,如果有人没有正当理由或许可就伤害了另一个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那么根据洛克关于国家应该如何运作的观点——他们违反了使我们成为人的基本规则。
因此,政府有义务通过制定规则和建立保护我们免受伤害的方式来制止这种情况,以便我们的生活能够正常进行——只要有充分的理由需要保护。
4. “让你担心的事,控制了你”
《自由引导人民》,欧仁·德拉克罗瓦,1830 年,来源:维基百科
上面这句话描述了约翰·洛克对我们成为恐惧和担忧的奴隶的感受。它证实了他知道,如果一个人被这些焦虑压倒,他们不再统治它们,而是被它们控制。
洛克高度重视人的私人自由和自我控制。在他看来,真正的自由在于拥有对自己的身心进行控制。当忧虑和担心开始主宰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时,它们就成了他们的“老板”,统治着他们,让他们以他们不希望的方式行事。
想象一下,这个人总是担心别人如何看待他们,寻求反复的认可,或者依赖外部验证来获得自我价值。如果这种担忧盛行,它就会开始影响他们做出的每一个决定或采取的每一个行动。
在上面的例子中,对被评判或拒绝的恐惧已经接管——你不再根据自己的真实愿望或价值观行事,而是根据恐惧做出反应。
根据洛克的说法,重获控制的方法是自我意识和理性反思。通过承认我们的担忧是什么——通过认识到它们——我们可以开始重新控制它们。与其让恐惧支配我们的行动,不如评估这些担忧是否有现实依据,或者仅仅是毫无根据的焦虑的产物。
洛克的哲学也强调培养内在力量和韧性。通过专注于个人成长、建立自信和发展应对不确定性的机制,人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挑战,而不会过分担心。
本质上,这个想法是,担心只有在你赋予它权力时才能控制你。想一想那些让自己感到担忧的事,但不要被它们吞噬。通过正念技巧,如冥想或认知重构——有意识地挑战负面假设——个人可以重新控制自己,解放自己的思想,摆脱担忧的控制。
5. “法律的终点不是废除或限制,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十字路口的人》,迭戈·里维拉,1933 年,来源:维基百科
在这句话中,洛克再次总结了他对法律目的的看法。令人震惊的是,他强调自由,以及法律的功能应该是保护而不是减少自由。
他说,法律不应该剥夺或限制人们的自由,而应该作为保护和增强这些自由的手段。他认为,公正的法律存在于一个社会中的主要理由是主要为了维护和保护其公民的自然权利和自由。
为了更全面地理解这一点,以一个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的国家为例。根据洛克的哲学,关于言论自由的法律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压制异见或表达;而是为了创建一个法律框架,在这个框架内,人们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必担心审查或迫害。
此外——这乍一看似乎很奇怪,但实际上对于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至关重要——洛克认为,法律应该增加而不是减少我们的自由。它们必须创造条件,让我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或政府的不公正干预,追寻自己的利益,确保平等的机会,保护公民自由,促进社会公正。
洛克承认,绝对自由是有局限性的。因此,他的“社会契约”概念由此而来,公民自愿放弃某些自由以换取秩序和保护。制定这样的协议意味着拥有一个基础设施,通过这个基础设施,我们所有人都同意共同接受的规则值得遵守。
因此,这句话欢迎洛克的信念:法律不是为了限制或废除自由,而是为了创造一个保护个人自由同时在社会中扩展个人自由的法律环境。法律为获得基本权利和通过建立在商定规则基础上的负责任统治来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必要的工具。
那么,洛克教给了我们什么?
约翰·洛克,戈弗雷·克内勒,1697 年,来源:ART.UK
约翰·洛克,在他那个时代有影响力的哲学家,提出了几个仍然产生共鸣的观点。他的理论围绕着知识、政府、个人权利和自由。
洛克的知识理论告诉我们,我们的理解来自于我们的经验。他说,观察和反思是认识我们周围世界的基础。
洛克认为,政府的首要作用是保护个人权利和维护财产。政府存在于保护这些东西,因为人类天生就拥有这些权利;他们通过劳动获得这些权利。
洛克还认为,人们应该受到平等的待遇。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待遇,没有人有权伤害他人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这一原则强调尊重自主权以及他人的福祉。
自由也是核心,因为法律不应该不必要地限制任何人。相反,它们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或扩大我们的自由,而不干预彼此。
总之,洛克的教诲说明了我们如何从个人经验中获得知识:政府应该保护个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平等,并且在社会中,保持或增加自由必须放在首位。